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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东海、南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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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舰长
发表于:
2008/09/09 02:22pm
实力强什么主权都是可以要过来的。
fww8fb
发表于:
2008/08/07 01:55am
中国的的海洋权益之一:序
每天到河里来潜水,饮水好多瓢,不贡献点什么,觉得对不起人,尽管知道此处水深怪多,吐个泡泡凶多吉少,也要奋不顾身一把。
在下干了十年的海洋工作,看了你克我服先生的东海石油问题,觉得有话可说,此地多持平之论,也是个说话的好环境,悖谬之处,敬请诸兄指正。
首先说个段子。有人知道我们的领海是怎么回事么?有朋友说了,那有何难?12海里领海+12海里毗邻区+176海里专属经济区嘛,总共加起来也就是200海里。那么,我们的领海是从那里起算向外推12海里的呢?也就是说,领海基线在那里?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我国采用12海里领海。一石激起“三”层浪,因为声明语焉不详,印尼,美国等国家都纷纷来打听,你们的领海到底到哪里啊?
这可不是小事,事涉主权,如果你宣布的范围与他们的冲突,对方自然要提抗议;事情也涉及商业,人家的货轮如果遇难或者被抢,也知道该找谁帮忙救助。
可是我们中国就是不吭声,不肯发表必须附上的海图。
现在回想起来,也真是苦了周总理为首的外交系统,要是那时候就宣布了海图,跟印尼、菲、马、越、日、韩的关系改善肯定是凭添难度了,不发表声明又不行,所以搞了一出有头无尾的戏。
中国不透底,周边国家也就搁置了这件事,反正你还没宣布边界嘛,等宣布了再抗议也来得及。
只有美国搁置不了,天天来打听,心里急啊。它是海洋大国,又天天在这边晃,又怕莫名其妙发生冲突,通过好多渠道来打听过,其中包括波兰渠道,中国就是不告诉他。12海里领海云云,本来就是对付你的嘛,你急,正好。
说起来有钱人就是有办法,美国人不像我们有五千年与人斗的智慧,可他们是科学大国啊,别的不会,做试验有的是经费,准备停当,这就做开了试验。。。。。。
从那年开始,你去看看《人民日报》,隔几天就有一篇声明:“美国悍然入侵我国领海,强烈抗议。。。。。。”美国也很滑稽,照例是一篇回复:“你没公布你的领海边界,我是误入”。你来我往,双方都很有耐心,用了几年的时间,美国海空军共计入侵我国领海领空500余次(一说是900余次),此后就不来了。
90 年代初,我国《领海法》颁布,宣布领海基线的时候,美国提供了一张图,与我国自定的边界一致。这张图怎么来的呢?就是搞了500次入侵,从外海往里拱啊拱啊,直到中国抗议,赶紧退出去,海图上作个标记,这就是中国领海了,500个点点下来,互相一连,中国的领海线就清楚了。你说为了这根线,美国人花了多少钱啊。
荡开一笔,美国作为海上霸主,最反对别人搞宽领海了,但后来自己也随大流,为什么呢?且听下回分解。
中国的的海洋权益之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笑话
活了几十岁,突然受到表扬,喜不自胜。不睡觉了,再来一篇。
本朝自宣布12海里领海以来,长达三十余年不向世界公布领海边界,创造了国际法上的奇观。虽然有为难之处,但是也确实暴露了我们长期以政策代替法律,随机应变,缺乏长远打算的执政特点。这条边界线,就既给我们带来过利益,也让我们成过全世界的笑柄。
带来利益的例子,打捞阿波丸就是一件,有理有利,还挺仁义。
带来祸害的例子,无过于希腊货轮事件。
1973年,希腊籍“波罗的海克里夫”号货轮在台湾海峡受强台风袭击遇险,要求救助。地点在厦门港外不到50海里。台湾,大陆,香港都收到了求救信号,也都表示要前去救援。这船的船长先生大概是个学国际法的,背得过“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中国唯一合法ZF”这句话,再加上离大陆确实近,就拒绝了台湾的救援要求,专心等待“唯一合法ZF”救援。结果厦门根本没有能够在这种风浪下出海的船,无法出海抢救。难船在风浪中挣扎达十多个小时,终于沉没于厦门港外,船上20名船员死了14个,6人被赶来的新加坡商船救起。
这件事之后,据说周恩来大发雷霆,立即拨款去日本买了大型专业救捞船,就是著名的“沪救101”,成立了广州和烟台救捞局。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三:东海的分割兼谈划界规则,我们为什么不去国际法院?
国家对海洋的权利基于陆地,没有陆地谈什么领海?但有了陆地,领海怎么定呢?大致上有这么几个原则:
1、 自然延伸原则。就是所谓大陆架,是大陆的延伸,延伸到哪里算哪里,直到海底地形突然一沉,就算是大洋了,大陆架也就到头,土地权利延伸的极限就在这里了。
PS:按照我们东海的海底地形,从大陆出去,一直是几十米到百把米的缓坡,直到冲绳海槽,地形突然下沉,一下到了2000多米深,黑潮宽阔壮观,不动声色,沿海槽缓缓而来直上东北,水色清到蓝黑色,令人终生难忘。我出海考察的时候,在奄美大岛附近测过透明度,30cm直径的白盘子,一直放到四十米水深还看得见,当时的疑惑是我们的潜艇在这里可怎么躲呢?
2、 人口比例原则,人口多的国家多分一点。
3、 相向岸线长度比例原则,岸线长的国家多分一点。注意,这里说的是相向岸线,只是争议双方相对的部分,不是指海岸线总长度。
4、 中分原则。把争议地区一分两半,最直观的分法。
我们对日本主要是坚持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边界到冲绳海槽中线。按照这个原则,日本大概只会剩下二三十海里的样子,中国几乎把东海全占光,成了名副其实的东中国海,日本当然不干。
日本提出的理由是这样的:日本的东西两面都有海槽,东面的海槽举世闻名,乃是马里亚纳海沟,一万多米深,乃是个喜马拉雅山放进去都不露头的大坑,外边才是真正的西北太平洋。所以日本说了,这个冲绳海槽,其实是大陆架上的一个凹陷,并不是陆架的终点,马里亚纳海沟才是终点。这样一来,日本和中国就是共大陆架的国家,延伸原则不适用。
日本提出的原则是中分,中国不予理睬,但是在事实上也从来不在中分线的对面搞什么动作,所谓不欲多事是也。这虽属无奈,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个行动本身会说明一些问题,让对手猜到了我们的底线。
中国提出来的让步,基本上是坚持大陆架延伸原则,可以考虑岸线长度比例原则稍作调整。
至于人口比例原则,日本自然是不提,中国好像也没提,大概是倚多为胜,胜之不武,不好意思吧,也可能是依据已经充分,不需要再提。
东海的划界问题之所以十分讨厌,因为它还要涉及到韩国,韩国也宣布过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中国当即声明不承认,但是此后也约束自己的军舰船舶,不得越线,我们大概就是在韩国声称的领海内进行过科学考察的最后一批中国人了吧。
韩国与中国是典型的共大陆架国家,延伸原则不适用。看到中国与日本谈判,中国愿意引入岸线比例原则,韩国就要求中韩双方按照岸线比例来分,中国严词拒绝。为什么呢?诸位去看看地图,中国对着韩国的海岸是江苏和上海,岸线平直,其实是很短的,韩国对着中国的岸线锯齿狼牙,其实很长,按照这个比例,中国大大吃亏,所以坚决不认。估计这片海域将来会中分了事,中国稍微让一点也有可能。
看到这里就清楚了,国际法上的划界原则,其实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到了最后,还是要看谁的力气大,中国在小小一个东海,对不同的对象坚持不同的原则,唯一的取舍标准还是国家利益。
日韩都曾经提出要和中国进行东海划界的多边谈判,中国一直是坚持双边原则,一家一家谈。这可是周恩来定下的老规矩,宁肯在双边谈判中多让步,也不参加多边谈判,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与各国列强打交道血的教训,只要有可能就会坚持。再说了,前面河里有朋友谈可以请国际法院管辖等等,不要说国际法院需要争议各方主动接受管辖,承认并执行其判决,审判又旷日持久。中国ZF和中国人民,是绝对不会允许什么人把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交到几个专家或者第三方手中的。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公正,却不能寄希望于外国的调停、干预,更不用说判决了。所以我们只往国际法院送大法官,给别人判案,自己的事情么,还是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说到这里,朋友们可能不知道,七十年代后期邓公与日本谈海洋权益的时候,我们还根本没有海底地形图,是拿着海军的航海图去的,日本资料反倒很详尽,那叫一个被动。邓公回来后大搞海洋调查。到今天,可以说我们掌握的水文、地质、化学等海洋资料数据之周密翔实,已经不弱于日本,可以说,总算把家门口的事情搞清楚了。为了这些数据,不惜血本,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自己造的(其实是用货轮改的)向阳红5号和向阳红10号两条万吨级远洋考察船都名列世界十大考察船之列,10号还兼有通信船之职责,天线密布,蔚为壮观,三百五十多个床位,四十多个实验室,在我们业内人眼里,比起军舰,也许更令人自豪。为了这些数据,每年都有人牺牲殉职。我的两个校友留学归来,参加海洋调查潜水死在黄海;海洋二所的科研人员,为了取得强台风的潮位资料被风浪卷到礁石上摔死;大洋协会两个人,为了西北太平洋考察,取得先驱勘探权,在向阳红16号上因船难牺牲。今天可以跟人家摆事实讲道理,全是靠人命和金钱堆起来的实力后盾,如果不是国力的提高,谁来理你!
我看到萨苏兄谈you行,说中国的希望在于疲惫归家的工程师,不由得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发愤建设这个国家容易,真干起来,其中的辛苦无奈和不甘,庶几有《赵氏孤儿》的那份心情。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四:向海洋!图们江入海权与西北太平洋形势
尽管临海,但中国在传统上就是大陆国家,海洋一直代表着危险和反叛,而不是代表着机会。历朝ZF都防范有加。所以有人打过来,割地赔款,肉痛得很,跟我们要一点海洋权利,倒是立刻答应。所谓天朝弃之,蛮人得之,于我为无用之物,于彼有活命之资,从来就不当回事的,乐得做好人。西方国家则不然,出海口问题争得拼死拼活,在一个水面占了70%的水球(而不是地球)上,谁掌握海洋谁就掌握世界,这才是大国的根本。而出海通道,则是第一步。
在出海通道问题上,日思夜想,经常要大打出手的最突出选手,就是我们的北方邻居俄罗斯。为了获得通向大洋的道路,为了获得不冻港,为了成为一个海洋国家,他们迁都、侵略、吞并、欺诈,合作,用尽了手段。你去看看圣彼得堡的历史、塞瓦斯托波尔的历史、塔林的历史、大连的历史、血泪斑斑,都和他们有关。
这里要说的,是瑷珲条约和图们江的故事。由于时间久远,家里的书和资料又不在手边,纯凭记忆写来,不一定对,欢迎指正,有时间的话再改写一次。
大家注意一下中国东北吉林黑龙江的地图,有没有发现靠海的地方都属于俄罗斯?老毛子对于海洋的贪婪和我天朝对海洋的无谓,两种态度合成这条国界线,记载在一个文件上――《瑷珲条约》。从此,东三省被隔绝于大洋之外,只有辽宁还留有对内海的港口。
闭关锁国的年代,我们不需要海洋;贫穷落后的中国,海洋对于我们也只意味着几条鱼虾,但是一个强大的中国需要什么呢?
必须成为一个海洋国家!政治上要求我们走向海洋;经济上要求我们走向海洋,开发海洋。为了保障这一切,军事上,我们必须能够自由地航行在大海上!
然而有岛链。
海洋环境是严酷的,不通过岛链我们不能进入西北太平洋,不通过马六甲海峡我们不能进入印度洋,而这些咽喉要地,都控制在别人手里,每天有无数只眼睛盯着你,无数只耳朵在倾听,大门随时可以关闭。一旦关闭,贸易将停止,能源将枯竭,军舰出不去回不来。那些陶醉于我国海上力量建设的朋友们,可曾想到这一点?一支可能出不去的舰队?一支出去了就可能回不来的舰队?光强大有什么用?对马海战和两次大战中德国海军的遭遇,不都证明了拥有开放性通道的重要性吗?别看前几天有条潜艇招招摇摇地过大隅海峡回来,那是溜出去的!正好证明了你不能正大光明地自由出入。
所以每次看到中国地图,看到右上方的地形,心里总是一股苦味久久不去。哪怕在这里有一点靠海也好啊,我们就可以拥有一条绕过岛链,奔向大洋的北方出路,怎么老祖宗就都不要了呢?
然而绝处有生机。
八十年代在海洋法学界有一个大的盛事,就是重新发现我们拥有图们江的入海权。
《瑷珲条约》是中国ZF签订的没有中文本的国际条约,它只有满文、蒙文和俄文本,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懂汉语,你没有办法合法地理解它。后来的《中俄北京条约》基本追认了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从此,中国的海岸,就永远和日本海、鄂霍次克海说再见了。
但是据说,瑷珲条约的俄文本中,留了一段文字,说是中国渔民可以合法地在图们江上航行,也可以合法地通过图们江出海,因为他们以捕捞大马哈鱼为生。谈判的时候我们请了一位法国传教士作翻译,是他自作主张写上了这段文字,后来勘界的时候,吴大??坚持了此条。
我们从图们江入海,需要沿江航行15公里,有了这15公里的航行权和出海权,就有了一个出气孔,将来未必不能成大气候。所以外交部发出说帖,取得俄朝两国认同,先派渔民,然后弄了一条小小的考察船,沿图们江入日本海,两家没有异议,权利就落到实处了。
要把这个权利弄成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我们倡议建立图们江口国际开发区,一直张罗到联合国;图们江上横着很矮的俄朝铁路界桥,我们的大船出不去,要做工作请他们加高,朝鲜还要从中作梗,要说服,要拿东西来交换;这个航行权最初是为了渔民捕捞大马哈鱼而设的,在没有成气候之前,大马哈鱼可千万不能绝种,所以每年我们都要往江里投放大马哈鱼鱼苗。可笑吧,可是没有办法,没有人会喜欢邻居强大的,俄国和朝鲜也不例外,只有细雨微风,缓缓图之。我的心中,总有一天,或买或租,我们会在图们江口拥有一块港口飞地,直下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我们这个国家,至少衰落了两百年了,病去如抽丝,今天力图中兴,急不来的。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五:南海啊南海
南海真是个好地方,如果有可能,建议各位一定想办法去一次,我觉得比去西藏值得。何况西藏永远不会是别人的,南海嘛,还有不少麻烦,也许将来会有很大一部分是外国了。
所谓南海问题,包括西沙和南沙问题,主要是指南沙问题,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是谁首先宣布南海是中国领海?又是根据什么呢?
清朝的皇帝,连领土也保不住,知不知道有领海这回事也都难说,自然不会主张海权。民国建立后,太平日子没有几天,不是内战就是外患,然后是世界大战,幸亏站在了胜利者一边,这才有南沙问题,要是站在输家一边,今天可能还没资格谈这个问题呢。说来也奇怪,中国人每逢大事,点子奇准,两次大战,都站在赢家一边。第一次是名胜实败,第二次则是中了大奖,所获奇丰,弄了个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当当。到现在快六十年了,还是玩得兴高采烈。多少比我们有钱的人眼睛红得出血,也想参加进来,可我们玩我们的,就是不给你玩。想起来真的要感谢当年的总统蒋公。
话说1946年,林遵率舰队收复诸岛,说是收复,我看还是有接收失败者财产的成分在,有些岛屿其实不知道是谁的,日本人占了,又输给了我们,我们自然就笑纳。跟随舰队出海的,有一位地质矿产部(?)的司长级官员,大笔一挥,用九条虚线划了一个大口袋,这个口袋大到什么程度?我们的地图上都只好另开一个新窗口,专门显示它。回来以后,印到国民ZF的地图上,公诸于世,边界线就这样出笼了。
本来我们画了图,说我们家的院子到哪里哪里,邻居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不说,就当你们没有意见了,但是这伙邻居几乎十年都不吭声。从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这才陆续跑出来主张主权。我们自然是得理不饶人:“你们有意见为什么不早提?现在我们都管了这么多年了,哼哼!”
那帮家伙也挺委屈。原来1946年菲律宾还没有独立,美国还罩着他呢,应该美国替他出头的。美国被土著人吵得头晕,正准备撂挑子让他们独立,哪里还有心情管这等鸟事,所以没有态度。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情况也差不多,革命党刚从树林子里钻出来,或者还没钻出来呢,东西南北还摸不清楚,谁看见过中国印的这张图?又有谁知道该抗议呢?越南当时正打得如火如荼,保大皇帝自保不暇,法国老大到处救火,也顾不上管这档子事啊。
不管怎么说,主权这玩意有时候就像西式结婚,要公告一家伙。牧师大人庄严宣布:“有异议现在提,否则永远闭嘴”。“什么?没有人有意见啊,那就这么定了!祝福你们,阿门”。
但是这九段线划得实在是太那个了一点,基本上都是沿着人家的海岸线划的,人家家里内讧结束,当然要出来理论一番,南沙争端,于是越演越烈。
这九段虚线到底是什么线?它既不是领海基线,也不是领海线,它的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自己家里也心虚得厉害,所以1995年公布领海基线的时候,根本就不提。海洋法学界内部,就称之为九条断续线。爱国的诸位同胞,可有人去数过从越南沿海到巴士海峡,围这个大口袋到底用了几条线?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候可不能发书呆子气,什么依法办事之类。前朝给我们留了一个理由,我们就要用足。找新的理由,付诸实际行动,去争、去抢,弄多少算多少。
具体的行动,大家看到了岛礁上驻守的战士,捕鱼的真假渔民,护航的渔政船和军舰。还有大部分人不知道的。十年以前,地矿部,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总公司联合搞了一个南沙海域的物探调查,弄了一架飞机空中来搞。外交部紧张得要死,所以最后的实施方案不是按照一般的物探方法从一侧开始逐条勘查,而是先在最中间,肯定没有争议的地区飞了一个来回,看看没有人抗议,再往左右扩一点,再扩一点,结果全部勘测了一遍,邻居都不吭声,于是得胜还朝。实际上呢?这周围都是穷邻居,可能根本就没有空中监控力量,不知道你在干啥呢。如果是在东海啊,那就早把答复邻居的抗议照会都拟好了再出海的啊,他们哪里会看不见。
结合后面的几个说明,我的观点是:
钓yu岛问题的实质是“保”。主权是明确的,就是属于我们。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捍卫主权,在法律上根本就不会承认日本的什么权利,永远都不会。即使他现在占着,那也还是我们家的东西,我确实有可能永远也拿不回来,但子子孙孙都要给我记牢,那是我们家的,有朝一日时机成熟,一定要拿回来。
南沙问题的实质是“争”。法律上确实有问题,但先下手为强,争得多少是多少,为此杀人放火则没必要。
附带说一句,本系列全属谬论,放之四海而皆不准。而且在十年前我就是这个观点,当时就不合时宜。我姑妄言之,各位姑妄听之吧。
最后,我觉得应该寻访后人,给那位法国传教士发一个大勋章。呵呵。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六:在南海,中国真的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吗?
谈到南海的权利,我们喜欢说一句话,叫做自古以来就如何如何,有时高兴起来,还要加上“神圣”两个字,这就是所谓历史性证据。
南海的历史性证据,主要是渔民世世代代捕捞的传统生产证据。还有就是在诸岛上发现了很多中国人生活过的证据,什么铜钱、船具、水井、房屋等等。可是这些证据,在现代国际法上的意义已经越来越小。想想也是,这些依据如果可以算数,那我们的海洋国土可以一直拓展到暹罗湾,泰国都跑不了,更不用说什么菲马新越了,那样的话,南海问题一举解决,连邻居家的房子地皮都成了我们的了,院子还在话下吗?大家不要笑,这个主张我是亲耳听台湾一位海洋法学家说过的。这位先生不但强调历史性证据,而且要求据此宣布暹罗湾为我国的历史性海域!他演讲下台以后,中午用午餐碰上,我笑着说他:“你还真是怕我们和邻居打不起来啊。”
所以在哪里发现了什么什么,证明我们的祖先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之类的话,听听就是,不可认真。
真正过硬的证据,就是实际控制。你说那里是你的,你有没有去管理过?那里的人服不服管?别人是否都没有意见?这些问题的答案如果都是“是”,你多半就赢了。在西沙,我们就有这样的依据,在南沙,好像还没有,幸好别人也没有。毕竟我们只是路远够不着,而邻居们那时候很可能还住在树上,有时候宰两个人吃吃什么的,谈不上主权二字。(在钓yu岛,则是日本人实际在管,那里没有人住,中国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而且是持续反对,有了这第三点,日本在那里的主权成立不了的,我们很有耐心地不断抗议,奥妙也在这里。)
滑稽的事总会有,在西沙就出了这么一件。越南海洋法学家搜罗旧闻,发现了这么一件奇事,如获至宝,谈判的时候,当作王牌打出来了。
原来在清朝的时候(什么年间我忘了,大概在咸丰同治之间),有一条法国货船运铜经过西沙海域,遭遇海盗,被抢了个精光。根据海上的货运规则,这时候应该到当地ZF报案,请求缉捕海盗,ZF并且出具证明,回去后就可以向货主交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法国船长于是就把船开到最近的海南岛榆林港,向当地知府(也许是知县?)报案。咱们是中国人,熟知ZF官员的作风,当时又是洋人甚嚣尘上的时代,大家都是避之则吉。此后发生的事情,那是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那官员告诉船长,我这里叫做天涯海角,天朝上邦到此就为止了,你那个海外,谁知道在哪里?你被抢了,我们不负责任,管不了,也不想管。就这么把被抢船长送出了衙门。
但是这件事需要有个了结啊,要不然回法国不好交待。于是法国船长只好驶向越南海防港,那里的地方官员倒挺好,给他开了证明,还派了条小船出去转了一圈,算是缉捕过了。
这是什么证据?这就是实际控制和治理的证据。这个证据说明,中国ZF早在清朝,就不承认西沙是本国领土,也不承担那里的治安等工作。而当时的越南ZF不但认为西沙是越南领土,而且实施了维持秩序的工作。这还不说明西沙自古以来就属于越南吗?
如果您是中国的谈判代表,受过海洋法和国际法的充分训练,面对这样一个证据,会怎么办?真得恨不得乘时光机器回去杀了那个知府啊。
实际的对付方法无非是两条。一条是提出我们自己的更多证据;另一条则是不加理睬,也不争辩,让实力自己去说话。到底采用了什么方法?反正直到如今,西沙是我们的,而且永远是我们的。
话又说回来,官员应该学法守法,已经成为公务员培训的共识,但是,地方官员一般不需要学国际法,真的不需要吗?
(原文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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