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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标题: [公告]版规。不全是硬性规定,可以不了解,但是严重违规被处罚时请不要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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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一览:[公告]版规。不全是硬性规定,可以不了解,但是严重违规被处罚时请不要喊冤。 (新回复在最前)  [列出前 10 个回复]
    我是疯子 发表于: 2007/12/05 08:15am
    终于看完了版规,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规定,但是我一定不会违反的,因为我是疯子
     
    remember16 发表于: 2007/07/07 03:11pm
    5253.....
    因为有人记不住..所以要反复看...~~.
     
    Djmaozai 发表于: 2007/07/07 02:25pm
    刚刚过来看看...已经第5252次

    相隔3个月...拿晒晒那次来比较
    被看了1094次...平均一个月被看了364次
    平均一天被看了12次...

    超乎想象吧!
     
    晒晒 发表于: 2007/04/06 05:43pm
    我看的时候已经被看了4158次
     
    Djmaozai 发表于: 2007/03/18 05:20am

    下面引用由fww8fb2005/01/31 05:35pm 发表的内容:
    其实就我个人的观点,这种“形式主义”的条条框框,就算置顶 N 年也极少会有人完整的把它看过一遍的。



    不會丫,在這次我來看時已經被看過3719次了
    雖然之前我有完整看完過一次,但記不起來...呵呵
     
    山崎蒲公英 发表于: 2005/08/15 05:51am
    我觉得已经不算太长的了,我有看过更长的,而且我理解能力差,看完=没看……
     
    触动心的弦 发表于: 2005/07/15 06:06am
    看完了~~~~放假我就回常来的了

    明天才考完试。。。哭一个。。。
     
    cnsgbcnj 发表于: 2005/04/15 08:13am
    刚刚看完版规!呵呵!好长啊!不过我习惯用普通话打字的1呵呵!不会违反的!
     
    lbbqq 发表于: 2005/04/15 04:45am

    下面引用由hiroyuki2005/04/12 08:37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次完整看完版规,长得我分了三次来看~~~
    就不明白为什么FB的贴硬性规定要用书面语回复呢??难道……
    哦~~~~~~~~~~~~明白了,嘻嘻,呵呵,哈哈~~~~(自己想到一边去了)


    在这个主题里发言还是要严肃一点,论坛里面没有偏向哪一方的
     
    fww8fb 发表于: 2005/04/15 01:09am

    下面引用由hiroyuki2005/04/12 08:37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次完整看完版规,长得我分了三次来看~~~
    就不明白为什么FB的贴硬性规定要用书面语回复呢??难道……
    哦~~~~~~~~~~~~明白了,嘻嘻,呵呵,哈哈~~~~(自己想到一边去了)



    有选择的用书面语来回复对广东人来说真的这么困难?
     
    hiroyuki 发表于: 2005/04/13 00:37pm
    第一次完整看完版规,长得我分了三次来看~~~
    就不明白为什么FB的贴硬性规定要用书面语回复呢??难道……
    哦~~~~~~~~~~~~明白了,嘻嘻,呵呵,哈哈~~~~(自己想到一边去了)
     
    fww8fb 发表于: 2005/02/22 03:10pm

    下面引用由lbbqq2005/02/21 00:26am 发表的内容:
    水王见此帖后就躲起了...


    水王逃跑了,据说是开学很忙。
     
    lbbqq 发表于: 2005/02/21 05:26pm

    下面引用由FWW8FB2005/01/31 09:48pm 发表的内容:
    嗯嗯,不错的推荐,似乎是合适人选。只是不知道他本人是否愿意。水王见帖请在此留言。


    水王见此帖后就躲起了...
     
    fww8fb 发表于: 2005/02/01 02:48pm

    下面引用由无责任舰长2005/01/31 09:26pm 发表的内容:
    关于口水区的版主空缺本人向站长推荐一个人:触动心的弦。推荐理由有三:1、资历深;2、口水多;3、对论坛坚定不移的支持。至于他是否真的合适还是恳请站长仔细斟酌。



    嗯嗯,不错的推荐,似乎是合适人选。只是不知道他本人是否愿意。水王见帖请在此留言。
     
    无责任舰长 发表于: 2005/02/01 02:26pm
    [这个贴子最后由无责任舰长在 2005/01/31 09:35pm 第 1 次编辑]

    关于口水区的版主空缺本人向站长推荐一个人:触动心的弦。推荐理由有三:1、资历深;2、口水多;3、对论坛坚定不移的支持。至于他是否真的合适还是恳请站长仔细斟酌。


     
    ☆小翼☆ 发表于: 2005/02/01 10:59am
    的確...="=|||
    我曾到過一個論壇的版規長得要命
    只是快快地看完它就算....="=
     
    fww8fb 发表于: 2005/02/01 10:35am
    其实就我个人的观点,这种“形式主义”的条条框框,就算置顶 N 年也极少会有人完整的把它看过一遍的。之所以订立这个版规,主要是想给诸位管理员一些行事的参考而已。

    置顶帖的位置还是留给那些大家真正感兴趣的信息吧。:P
     
    ☆小翼☆ 发表于: 2005/02/01 09:58am
    我想,版規在分論壇也置頂比較好
    因為這些版規在那個分論壇都要遵守的吧
     
    fww8fb 发表于: 2005/02/01 07:27am

    下面引用由lbbqq2005/01/31 01:48pm 发表的内容:
    如不清楚本论坛的管理人员,可查看以下连接
    http://www.flywithwind.org/bbs/cgi-bin/team.cgi



    哦哦,谢谢提醒。
     
    lbbqq 发表于: 2005/02/01 06:48am
    如不清楚本论坛的管理人员,可查看以下连接
    http://www.flywithwind.org/bbs/cgi-bin/team.cgi
     
    fww8fb 发表于: 2005/02/01 05:46am
    [这个贴子最后由fww8fb在 2008/09/27 01:03pm 第 12 次编辑]

    适用于所有人的:

    一、禁止利用本论坛的任何漏洞及设置不合理的地方来增加自己的威望、金钱、经验、魅力等,严惩任何捣乱及破坏行为(包括一人申请三个以上的帐号)。(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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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各分论坛有任何建议请先联系分论坛版主,或在分论坛里发帖。对任何版主有负面评价的,请直接在本论坛中发帖向坛主诉求。

    五、转载文章、图片最好注明出处、作者,特别是网人自创的同人作品。

    六、非原创性连载,相同内容的帖子不许分为几个帖子发,也不许分成几个回复发。(硬性规定)内容过长过多的可酌情放宽标准。

    七、提倡普通话,考虑到此论坛中的成员多为广东人的实际情况,所以并不会对大家做过多的限制,但是以下几点为硬性规定:非用广东话开头的主题帖子,请注意发帖的楼主是否为广东人士,如果不是,绝对禁止用广东话回复!绝对禁止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歧视、排挤其他地区成员的行为!对待其他地区的论坛成员,请抱有比对待广东人更大的热情及包容。非常不希望论坛中出现“你们在说什么啊?我都听不懂。@_@”的现象。(追加:凡是本人 (FWW8FB) 发的帖子,只准用书面语回复!

    八、本论坛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说明:坛主 > 总版主 > 区(板块)版主 > 版主 > 子论坛版主。
    >>> 所有管理员列表 <<<

    九、希望大家尽量如实填写个人资料中的“来自”何处,让我们能够清楚感受到来自各地的每一份力量。

    十、申请做版主的条件:能保证一天至少上论坛一次;ID 注册超过 3 个月;论坛内的等级至少要达到“VF-1飞行小队队长”(发帖数超过 250,包括回复),或者有过突出的表现;至少得到一名现任版主的推荐;必须熟悉本版规。(半硬性规定)
    >>> 论坛等级列表 <<<

    十一、反对语言暴力,无论如何请使用文明用语。

    十二、欢迎所有人对这里的规定提出的建议及异议。

    十三、本站不欢迎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广告、宣传贴(除非取得站长同意),一经发现,立刻做删贴、删帐号处理;屡禁不止反复注册帐号者,直接封 IP 段!

    十四、请合理分配好上网与现实中的时间,不要顾此失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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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流程:口头警告并责令违规人自行更正自己的过错;警告无效(警告有效期 1~7 天),则版主锁帖并联系坛主或总版主;坛主或总版主截图取证,在独裁区发布公告帖,附上截图,并将违规主题或回复或严重者的 ID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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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版主可在不违反板块创建的原意之前提下自行更改板块的配色、图标、简介,并且非常鼓励这种行为。

    四、同样支持各版主在不违背本基本版规的前提下,在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内增订并执行附加的规则。

    五、各版主请以身作则,尽量使用书面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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