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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标题: [转帖][网易]举报父亲?爱猫义举?今日之荒诞事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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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一览:[转帖][网易]举报父亲?爱猫义举?今日之荒诞事两则。 (新回复在最前,最多列出 8 个)  [列出所有回复]
    阿杰 发表于: 2006/06/22 01:36pm
    那个论坛也吵的满凶的~  


    也对啦~  吃猪肉、牛肉的时候就吃的很开心,吃猫肉就不行!?

    其实这些动物的价值是由人类来决定的吧....


    不过当街杀猫....  好恐怖啊~  







     
    小幽 发表于: 2006/06/22 08:07am

    下面引用由fww8fb2006/06/21 03:26pm 发表的内容:
    第二个事件,店家当街宰杀的行为确实该受到谴责,我只是不愿意看到这么幼稚并且偏激的违法行为。
      另外,很想大吼的就是,当人对同类中的弱者的人文关怀还远不如对猫猫狗狗时,悲哀……


    是啊...在偶们人现在的互动关系差到不行(还没到最低点..),其实偶和别人互动关系也好不到那..但在恐惧的阴影中反倒觉得和猫狗互动来的安心自在点...在没有共同的语言交流下,他们即使只能在你身边撒撒娇.摇摇尾巴..一切的表现都是最真诚的,而人跟人之间在言谈间还是彼此的互动就难说,这真是一大讽刺...
     
    fww8fb 发表于: 2006/06/22 07:26am

    下面引用由小幽2006/06/20 00:07pm 发表的内容:
    以下偶發表的...純內心發洩,还是無視吧


      我也是单亲家庭里走出来的,可以体会你的感受。深表遗憾并同情。
      相比你,我还是算幸福的,父母会离异只是因为感情不合,再加上我本身是冷血动物——从来都不太在意亲友(包括父母)的事情,所以没造成太大的心理阴影。

      回到第一个事件上来,我倒觉得那个女生幼稚得可以,想把已经不存在的幸福强加在三人的头上,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对三个人都造成无法磨灭的伤害。感情的事是不能强求的。
      不带任何个人感情,中肯的说一句,我觉得这个女生对整个事情的认知已经产生了心理障碍,应该考虑去看看心理医生。
      最后,造成现在这样的结果——主要指那个女生的行为,孩子的母亲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二个事件,店家当街宰杀的行为确实该受到谴责,我只是不愿意看到这么幼稚并且偏激的违法行为
      另外,很想大吼的就是,当人对同类中的弱者的人文关怀还远不如对猫猫狗狗时,悲哀……
     
    小幽 发表于: 2006/06/21 04:07am
    以下偶發表的...純內心發洩,还是無視吧
    第一篇...
    和自己相比下,偶覺得她比偶成熟多了,她是為了这個家能完整...
    而偶卻在还沒有家暴法的保護,因母親提出離婚而離開暴力的生活,在民國77年時沒有家暴法,且在当時的法律條文中小孩子的監護权是屬男方的,在他們離婚時,偶母親被對方強迫下我的監護权只屬我母親(偶是他們双方都不想要的孩子..),每当我母親提到他時,偶都以姓氏or連同姓名加"先生"的稱呼他;如果可以,偶想改到身份証上的父母欄位,為皆不詳,名字為化名,沒姓氏(代表連祖先已不認同有这位後代)
    記得在國小時,还跟偶表姐班上的某男(之后分班成為同學)在鬥嘴的过程中,他回"妳沒爸爸",偶則回"沒爸爸才好,不像你沒媽媽"外加鐵沙掌,沒想到他哭了..因為偶这一句無心的話說中了他的家境;到現在想想"沒爸爸才好",是因如果當時他們沒離婚,就沒現在的偶,很可能在沒母親的視線範囲保護下死在他的手中..到現在也是如此的想法

    第二篇..
    雖然不知你們那吃的文化;在偶們这..早期農業社會尤其是種稻的,會養貓防老鼠吃稻榖,至於吃狗肉則是地方文化,台北則是有吃蛇肉的文化
    所以不知那些人士是沒事找事乱的,还是真想提升到繁華都市人的生活品質..
     
    fww8fb 发表于: 2006/06/20 10:32am
    哭笑不得之一:
    女生赴中纪委举报父亲始末:自费建反二奶网
    http://news.163.com/06/0619/12/2JVS6IJL0001124J.html

    哭笑不得之二:
    保护动物,冲击猫店,此举违法吗?
    http://bbs5.news.163.com/board/rep.jsp?b=society&i=1427312&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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