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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海外媒体关注铜须门事件 批评中国网民是暴民 (https://flywithwind.org/forum/cgi-bin/topic.cgi?forum=12&topic=13)


-- 作者: fww8fb
-- 发布时间: 2006/06/09 04:44am

http://news.163.com/06/0608/04/2J2N1VB700011229.html


-- 作者: 小幽
-- 发布时间: 2006/06/09 07:31am

[color=#9370DB]看了大致上的重点...只能说网络流伝是粉快的,而不知事实的真实度是否如流伝内容一般就大肆批评和攻击男主角.. :em22:
现在不能只看到女生对感情的背叛下,其男生的新欢将受到多大的危害..
不过这事件,也看出这名男子遭受另一半背叛后的出击手段,说不狠那是骗人的.. :em18: 因为不知情的网友看了一定是支持他or鼓励他...[/color]


-- 作者: fww8fb
-- 发布时间: 2006/06/13 06:02am

[align=center][size=4]中国“互联网之恶”正上升为主流?[/size]

作者:吴晓宁[/align]

  “互联网之恶”是《东方早报》6月8日《外媒关注铜须事件抨击中国网友是暴民》一文的主题,说是外国媒体关注“铜须事件”,质疑中国网民在维护道德事件中言行过激,严重侵犯了人权(隐私权、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等),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作者借外国媒体之口,宣称中国的网民正“在演变成大规模群体性暴力,并已成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不和谐音”,因此得出中国“互联网之恶”正上升为主流。

  “铜须事件”是一位丈夫在网上声称妻子有外遇,并且公布了妻子和情人长达五千字的QQ对话,慷慨激昂地痛斥第三者问题,引来了网民的道德声援,结果出现言行过激的现象。几天之内,浏览者几万,还找出了第三者,羞辱和威胁,令当事人非常恐慌。后引起央视关注,批评网民的行为是“网络暴力”,但避免就第三者事件本身做出道德评价,引起了网民的不满。《纽约时报》、《国际先驱论坛报》和《南德意志报》等欧美报纸,相继刊发报道,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引出了作者的“互联网之恶”的结论。

  我并不赞同的人身威胁和攻击,我能理解网民不愿看到第三者问题泛滥成灾的心情,我反对网民要私人执法的过激行为,但就此互联网大海中的一朵浪花认为中国“互联网之恶”或网民之恶正成为主流,是典型的偏激结论。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传统媒体报道失实,有假新闻,就轻言传统媒体或记者之恶是主流一样。

  在一些西方人看来,第三者问题是芝麻问题,不相信上帝,反对入侵伊拉克才是大问题。当年美国也有一些艺人或文人发出过反战声音,但立即遭到了美国民众大规模的羞辱和威胁,一时间,羞辱和威胁的电话,邮件,信件把当事人的老板,报社或私家电话和邮箱几乎打爆了,甚至发出死亡的威胁,其同仇敌忾较“铜须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今更多的开始认为当初的判断和行为过于草率。由于西方人的表达方式远比国人丰富,所以互联网这条途径才没有表现出那么邪恶。但就支持战争和维护合法婚姻完整性所造成的危害来讲,哪一个对人权的伤害更严重呢?哪一个对人类文明伤害更大呢?

  足球的胜负更不涉及到道德问题和原则问题,也不涉及到互联网问题,但还是经常在各国引起言行的过激和大规模骚乱,尤其是在西方国家,文明之地,足球流氓,屡禁不止,人们和媒体并没有为此谴责足球之恶,或欲除之而后快。

  这里不是说第三者就应该受到羞辱和威胁,也不是说少数网民的暴力倾向不该受到谴责,而是说由于文化的差异,认识的差异,关注度的差异,不同地区或国家民众可能对不同的问题表现出不同的容忍度。中国是婚姻和性观念比较保守的国家,西方是性解放比较开放的国度,容忍度和关注度的差异造成了不同事物反映上差异。入乡随俗是各国通行的规则,即便是陋习,是多么的不合潮流,为了表现出对那里的居民风俗习惯的尊重,你也必须表现出有限的容忍和尊重,除非你不入乡,也就避免了入俗了。你总不能因为无神论或相信科学的眼见为实而跑进西方正在祷告的教堂里大叫大嚷,吹胡子瞪眼,搅了人家的雅兴和信念,你更不能指着外国牧师的鼻子痛骂其在宣扬迷信或胡扯,我想那样引发的骚乱和暴力倾向肯定比“铜须事件”严重的多。

  这不是网络之过,而是现实对于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容忍度之过,网络这种表达渠道不过是现实之善之恶的一种镜像,如果还有其他更充分的表达渠道,也一定是如此。由于有些国家有比国人有更充分的表达渠道,所以在讨伐共同的异己者时,就没有表现出互联网之恶的一支独秀,而是媒体,信件,电话,邮件,BBS网络之恶一起上阵,其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意志或过激都是“互联网之恶”难以匹敌的。

  《纽约时报》在轰动一时的记者造假事件之前,在其网站上曾经有一篇关于台湾的报道,其支持台独的理由就说:因为台湾比大陆民主,也比大陆富裕,所以应该支持台湾独立。我当时就回击说:因为美国比台湾更民主,更富裕,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美国最应该分裂。再比如中国的“非典”,从媒体到官方,开始都在做不实的报道,结果导致了“非典”的大规模扩散,差点造成不可收拾的大瘟疫,而毁掉改革开放的成果。再比如希特勒和日本军国主义通过官方媒体煽动起来的民众高涨的国家暴力,将整个世界带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深重灾难之中,其代价远比“铜须事件”严重的多,受到伤害的人权也远远大于“铜须事件”。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只强调“互联网之恶”,不解释传统媒体之恶,不看到中国大众网络言论是传统媒体之恶刺激形成的,是一种对传统媒体之恶和言论垄断的挑战和校正,那就太偏激了。传统媒体并非是圣洁的,网络言论也不可能独善其身,有些学者在拼命论证多数人是暴政之时,其自己却落如了少数人独裁的非理性陷阱,自取其辱。

  现实之恶必然要表现在互联网上,所以才有了互联网之恶,只是由于传统信息渠道的屏蔽,被拦截掉了,才呈现出一种没有邪恶的假象。比如国人对权力腐败之恶,对权力私有化MBO之恶,对两极分化之恶,对新三座大山之恶,对主张两极分化的主流经济学之恶,都由于表达机制的匮乏和信息渠道的制约没有充分表达出来,现在就有人表现出对“互联网之恶”的难以容忍,欲除之而后快,难免使人想到“何患无辞”。我们不能因为存在传统媒体之恶,存在权力腐败之恶,就取消媒体,取消权力,宣扬缩权是反腐“之本”这样荒诞的逻辑,这是非常不理性的思考。

  现实之恶难除,则“互联网之恶”难消。

原文:
http://talk.163.com/06/0612/08/2JDDPDK900301MTS.html


-- 作者: remember16
-- 发布时间: 2006/06/16 09:05am

对于这篇文章我到有点观点了..
是以前在一本我很喜欢的杂志上看到的,我很同意罢了..:网络也只不过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上所产生的结果而已..它本身只是一种联络的纽带,跟电话等原理是一样的..是中性的,没什么善恶,对错....而网络这东西毕竟是最终在为"人"服务...其实体现的就是"人"本身而已,人类本身思想的不同,使用也不同,所做的对错也不同,这就比如菜刀可以切菜,但有时也有人用来砍人一样...所以一个人在现实社会中是善是恶可能就会一定程度反射在网络中的行为中....也就是说如果他在网络上欺骗别人的话,就算没有网络,他可能也会在现实中欺骗别人....我们也不能在没看清本质的情况下..只知道怪罪什么网络..其实这只是我们一种害怕改变,拒绝新事物的心在做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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